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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取; 要]禅宗是寺院的最重要组成部分,禅者的生活和修行者方式增进了禅宗农业的构成与发展。长年进垦荒地和“一日不不作一日不取食”是禅宗农业的仅次于特点。
同时,具备一定规模的禅宗农业对禅宗的发展具有最重要影响,并构成了“农禅锐意”传统。;[关键词]禅宗;农业;农禅锐意;Zenic Agriculture: the Sprout and Prosperity;Abstract: Zenic agriculture was an important branch of the Buddhist monastery economy. It was the ways of life and practicing Buddhism that brought Zenic Agriculture and its development. Opening up virgin soil and no-work-no-having were the features in the history. Flourishing Zenic agriculture made a tremendous impact on Zen temples and Chinese Buddhism. What is more, it brought up the cultural tradition of valuing both agriculture and Zen.;Keys words: Zen;agriculture;valuing both agriculture and Zen;禅宗是具备中国特色的佛教宗派,其始于于南北朝时,成宗于唐世,北宋年间超过鼎盛,晚明以降渐趋沉寂。禅者把中国传统价值观中的勤俭、俭朴的美德与其禅修思想和不道德融合一起,构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农禅锐意的禅修方式和生活方式,也发展出有了具备特色的丛林农业。荷兰学者许理和说道,佛教在中国并不是一种思想模式或体系,而首先是一种生活方式和一种高度纪律简化的不道德方式。
[1])(P431)这一点在禅者那里获得集中体现。20世纪30年代,陶希圣即在北京大学首度修筑了“寺院经济”的研究。
随着学术界对“寺院经济”研究的日益了解,近些年经常出现了一些回顾性和研究性的著作,如何兹全主编的《五十年来汉唐佛教寺院经济研究》、黄敏枝的《唐代寺院经济的研究》、游彪的《宋代寺院经济史稿》等。海外的则有道末端良秀的《中国佛教经济史の研究》、友松圆谛《佛教经济思想》,近年又出版发行了法国谢和耐的《中国五~十世纪的寺院经济》等。其它还有一些研究论文和成果载于中国古代社会史或思想史的研究之中。
但长期以来,由于忽视了禅宗丛林生活和修行者方式的诸多特征,因此对“禅宗经济”的研究则被笼统地涵括于“寺院经济”的范畴之中;而研究禅宗的学者往往推崇的是禅宗学派思想或禅修方式的演进,对其世俗经济的一面注目较较少。鉴于此,本文即对禅宗农业的构成与发展稍作探究。;一、禅宗农业的构成;佛教徒耕种农田在中国最先始自东晋。
如在中国佛教史上居住于最重要地位的僧人释道安(312-385)初入释门时即常“赍经入田,因息就录。”[1]考虑到东晋安帝义熙元年(公元405年)时就有人就谴责沙门“或垦殖田圃,与农夫齐流”,毕竟当时寺院农业有数相当规模。[2]禅者并不像人们所指出的那样总是特立独行、听松观云,只不过很早以前即与农业具有紧密的关系。南朝刘宋时来中国的罽宾国沙门昙摩蜜多(356-442)不仅大弘禅业,汉译《禅秘要经》三卷等最重要经文,而且“栽柰千株,开园百亩。
”[3]当然,这还不是确实意义上的“禅宗农业”。禅宗农业构成的前提是禅者的移居。尽管早于在东汉建安年间(196-220)普净禅师即在荆州玉泉山(今湖北当阳县)结茅还乡,但直到南北朝时,禅者广为风行的修行者方式依然是或游化、或冢上、或树下的头陀修行,要么就是群居净室结莲花座跪。
此时既没农业生产的适当也没这种有可能。如果说移居是禅宗农业构成的前提,那么大规模地聚居地则使其农业耕种沦为现实。这以禅宗四祖道信(580-651)和五祖弘忍(602-675)广聚徒众为主要标志。随着僧团人数的不断扩大,且许多禅寺又坐落于深山偏僻之处,若无农业生产而只能靠乞食和信众的施舍似乎是无法维生的,这使禅宗的农业生产以求构成。
同时,在生产工具领先的农业社会,是最重要的生产力,只有禅者人数平均的移居和聚居地才可以使劳动生产具有规模化的效应,提升禅者的物质供应能力。禅者的群居使其以求沦为独立国家的经济主体。禅者之初寄居于律寺,唯别院而居。
以马祖道一禅师(709-788)于唐大历年间进丛林福禅侣为标志,禅者从律寺中独立国家出来而使禅宗农业以独立国家的角色获得发展,既能获得社会和信众的土地布施,同时也构成了自己的特色农业生产。“禅门规式”的制订和实行使禅宗农业创建在如法的基础之上。由于佛教特别强调众生公平和不杀死生命,指出农业生产劳动如锄地等不会损害无数的地下生命而得无量罪孽,同时也为诱导物欲,因而佛教赞成出家人“移往田宅,一切栽种,斩伐草木,开垦土掘地。”[4]《十诵律》《梵网经》等诸本戒律回应都不严禁令。
唐德宗兴元元年(784)怀海禅师(720-814)进百丈山(今江西省奉新县)开山建寺、大扬禅风,折中大小乘戒律而制为“禅苑戒律”。在戒律中明确提出了“一日不不作一日不取食”的口号,并沦为禅者的生活信念和不道德方式,使禅者的农业耕种创建在合乎戒律和的演绎之上: 问:斩草伐木,挖地开垦土,为有罪报相否? ; 师云:不得定言有罪,违者定言有罪。有罪有罪,事在当人。
若贪染一切若无等法,有权衡心在,浮三句不过,此人定言有罪。若浮三句外,心如虚空,亦什不作虚空想要,此人定言有罪。
又云:罪若不作了,道不知有罪,无有是处。若不作罪,道有罪,亦无有是处。如律中本爱好者煞人及转相煞,尚能不得列当罪。
何况禅宗下尊卑,心如虚空,不逗留一物,亦无虚空互为,将罪何处福着? [5];禅宗生产、生活方式的演进要求了僧团伦理观念的演进,而“百丈戒律”正是这一演进的结晶。“一日不不作一日不取食”的意义在于它从宗教伦理和本性的本质意义上认同了劳动的性和合律性,也是对中国文化传统中推崇劳动、赞成乞食和不劳而获的融合。于是以所谓“开垦土诛茅、运薪汲水、竖拳横指之类均自性天真之道用也。”[6]“一日不不作一日不取食”拒绝每一个僧尼都要参与劳动和寺院建设,这即是禅门中的“普请求”(又称“出坡”)劳动原则,意思是普请求大众,上下合力,联合劳动。
其后禅门高僧如黄檗开田择菜,沩山摘取茶合酱,石霜滤米,云严作鞋,临济栽松锄地,仰山牧牛垦荒,洞山耙茶园,雪峰斫槽蒸饭,云门担米,玄沙砍柴等等都是这种价值尊重的具体表现。百丈首创的“禅苑戒律”旋即未及于全国,“天下禅宗,如风偃草。
”[7]这不仅标志禅宗发展的一个新阶段,也增进了禅宗农业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1] 《高僧传》卷五《道安传》,中华书局,1992,第177页。[2] 《弘明集》卷六《释驳论》,四部丛刊本。[3] 《高僧传》卷二《昙摩蜜多传》,中华书局,1992,第121页。
[4] 《佛遗教经》,《大正藏》第十二册,第1110页。[5] 《古尊宿语录》卷一《大鉴下三世》,中华书局,1994,第15页。
[6] 《天如惟则禅师语录》,《卍录藏经》第七十册。[7] 《五灯会元》卷三,中华书局,1984,第136页。;;二、禅宗农业的发展;随着禅宗农业的展开,大的丛林即在此基础上迅速地构成。
四祖道信在湖北黄梅双峰山三十余年聚众五百,[1]五祖弘忍居于东山二十余年徒众七百之余,[2]六祖慧能禅师归宝林寺时有缁红千余人。[3]丛林经济发展初期,由于缺乏手和商业活动,禅宗经济的主要形式、成份也是其基础的即是农业。
同时,人数的快速增长与农业发展以求互相促进。大规模的用于和大面积土地耕种,丛林经济以求迅猛发展,其主要展现出即是土地的大规模集中于。与中国佛教其它宗派一样,禅寺的土地来源具有如下几种:一是“新人奖”或“赐给”。
凭借僧众或寺院的社会声望以及和传统优势从国家(皇室)那里获得赏赐,“赐给田”是寺庙获得土地的一种主要方式。如隋晋王杨广“钦敬禅林,降威为寺檀越,前后送户七十有余,水硙及辗、上下六具永充基业,传有利于今。
”[4]在唐代,寺院还从国家那里依法获得一些土地,如唐代的均田法令规定,“凡道士给田三十亩,女冠二十亩,僧尼亦如之。”[5]一般说来,南北朝时帝王的土地赏赐往往带上“庄”所附之以民,表明的是领主经济形式,而唐以后则往往仅有赐给之以“田”,经济性质则是雇佣劳动。二是“施”或“捐出”。从贵胄、富豪和信众那里获得土地,一些较小规模的捐献因积少成多也超过难以置信的数量。
禅者以其独具特色的理论更有了一大批世俗知识分子、名士和官宦。他们的资助或协助也促使了世俗化、庄园简化的禅宗农业或经济。唐昭宗天佑四年(907),抚州崇仁县邓进兄弟三人卖地自创普安禅院,并附带良田三十顷。[2](P478)北宋太祖时,闻雄州安守忠一次就施给广慈禅院土地5770亩。
[3](P84)南宋绍熙元年,平秘阁张镃舍内自己府第及田地六千三百余亩为慈云禅寺。[6]南宋时蒋山了明禅师住径山时,不受杨和王尊敬,随舍苏州庄田于了明禅师,岁可收益约二万斛。
[7]三是“卖”或“夺下”。僧院通过自身的生产经营或巧取豪夺而从倒闭农民那里出售或吞并而获得土地。唐代普光禅师,利用募款,购得海埔地一千多亩,筑城岸成田,年收入千斛。
唐肃宗(756-761)时,扬州六合县灵居寺贤禅师就“改置鸡笼墅、肥地庄,山原连武,亘数十顷。”[8]昆明太华山佛严寺的《常住人口田地碑记》则对自己如何购买田产不作了详尽记述:(元)至元23年(公元1268)以银370两购买安登庄人李阿黑、张保、江茂等绝嗣民田三项,凡板田89亩7分,秧田55亩2分,共144亩9分,收租粒83石8斗。至元25年(公元1288)以银价315两购买和尚庄张阿四、杨春放、华文英、李美等绝嗣田二项,凡板田132亩3分,秧田38亩8分,共170亩1分,收租粒53石8斗……[4](P330) 第四,也是极具意义是禅者各有不同艰难的劳动垦荒垦田。尽管它或许不是丛林土地的主要来源,但毕竟禅宗农业在整个“寺院经济”中的显然特征。
如南泉普愿为禅师(748-834)于贞元十一年进池阳南泉山,“堙(又不作“烟”)谷刊木,以构禅宇;蓑笠饭牛,溷于牧童;斫山畬田,种食以饶,”脚不出南泉山长达三十年之幸。[9]宪宗元和(806-820)末年,魂魄祐(771-853)禅师命其师怀海之命,至湖南沩山弘扬禅风,初时,“猿猱有为,橡栗为食”,其后禅者师徒边禅边农,到咸通年间(860-874),沩山禅林则为僧多而地甚广,佃户约千余家,还有七岁童子为其种菜。[10]其它如福岩山华严院僧无尽,于寺院附近的蓬道奥山修筑废田八百亩。
象山蓬莱山寿圣禅院永净法师,开山田三百亩,植松十万余株。宁波天童寺垦殖海埔地,岁收三千斛。
这种垦殖出有的土地增进了禅林经济的发展,使许多丛林具备了庄园经济的规模。而且,一些知名禅寺的“常住人口田”的经营时间也很长,像惠能的真为慧寺庄(坐落于湖北黄梅县五祖山)、慧能的宝林寺庄(坐落于广东曲江县曹溪山,或称之为南华禅寺)从唐初仍然到宋代,时约几百年。所以后世才有禅者言:“良田一片望无涯,旷古据传佛祖家。
”[11]禅者垦荒垦地在唐以后依然十分引人注目。北宋禅师圆玑(1021-1103)“荷担丛林,知道寒暑,垦荒地为良田;莳松杉为美干,死守一职,十年容易。”[12]机简堂寄居饶之管山时,“十七年火种刀耕,备尝艰苦。”[13]无明慧经(1548-1618)禅师开垦土掘地四十余年。
[14]明代异于元来(1575-1630)禅师搬到柴运水、开垦土掘地“三二十年”。[15] “天下名山僧占到多”的前提也是结果的即是“天下名山僧建多”、或者是“天下名山僧垦多”。宋时雪窦禅师之嗣湛庵曾拢茅建寺于仙居方岩,清人潘耒在其《游仙居诸山记》中说道其处“山顶宽阔,与台郡城等。有田可耕,有池不涸,可以乱世。
如桃园、仇池在半空中也。”[5](P512)唐经五代至两宋是禅宗的巅峰时期,五家七宗(即沩朝天、临济、曹洞、云门、法眼五宗和由临济宗分设的黄龙为首和杨岐派之齐名)各竞其说道。
据印顺法师,在慧能其后的22个知名弟子中,除临济宗的义玄活动于北方,其它皆在南方。[6](P417-418)它们主要产于在荆楚、湖湘、吴越和闽粤一带。五代时吴越王钱镠(907-932世在位)改信禅法,将江南教寺改回禅寺,于是江东禅刹兴盛。
再加两宋时频密经常出现“革律为禅”也使还包括律寺在内的诸宗寺庙沦为禅寺,吴越之地日益沦为禅宗中心。禅宗经济的发展也与之适当从荆楚、湖湘之地慢慢地集于吴越、苏松地区。特别是在是在中国南方、江左,由于研发较早,存在大量荒地,它们通过禅宗寺院的创建和发展而以求研发。
九世纪中叶后,以农业居多的江南禅林经济发展很快,禅宗田庄快速增长发展壮大,一些有知名禅师驻锡的禅院,土地及农业生产的规模十分难以置信的,经常出现了类似于世俗地主庄园的经营方式。如唐末义存(822-908)在福州的雪峰庄,智孚在信州的鹅湖庄,道膺(835-902)在洪州的麦庄等。荆州玉泉寺于北宋天禧(1017~1021 )末年改名为景德禅寺,其规模占地面积左右五里,前后十里。
南宋时,具有皇家寺院色彩的杭州寿圣禅寺,有山田地四千五百亩。[7](P155)似乎,禅宗经济为此一阶段“寺院经济”的主要成分。虽然宋代禁令寺观交易土地,但禅寺丛林依然获得朝庭可观的赐赏。
其中对知名禅寺的赐给田有:[7](P74-76);; 元代轻喇嘛教,但是从禅僧的优裕生活仍可见禅林的农业兴盛和经济繁荣。元代临济宗怀信(1280-1357)即自称为:“余九岁还俗,于今过六十矣。至于隐士广厦,顾步芳阴,体安轻软,身居闲逸。
星光未旦十利之精馔已陈,日彩方中三德之珍羞总萃。知道耕获之顿弊,无不鼎饪之劬劳。
……余且约计五十之年,朝中饮食,盖费三百余硕矣;寒暑衣,盖费二十余万矣。尔其高门邃宇,碧砖丹楹,轩乘仆横之流、机案床褥之类,所费又无涯矣。”不过,对于禅林经济的发展和自己何以“知道耕获,无不鼎饪”而得优裕生活,他只是解读为是佛祖的功德:“宽六尺之躯,仅有百年之命者,是谁所致乎?则我本师之愿力也。
”[16]而没看见正是因为农业的发展,更加没看见其中不存在的雇佣劳动和禅林内部也日益减轻的经济奴役。于是以因为宋元两世禅宗农业的发展和寺庄的不断扩大,禅宗农业才自小规模的劳动形式发展出了规模化的农业生产。作为现实的体现和拒绝,此时构建的各本“禅苑戒律”对田林果蔬、佃户劳动、钱米租息等另设专人展开森严的的组织和:另设“园主”(“园头”)负责管理栽种菜蔬、及时灌溉;另设“庄主”(“下院神职”)负责管理视察田界维修庄舍,提督农务抚安庄佃;另设“值岁”负责管理坡务耕种、收租,兼理常住人口竹木管理;另设“知山”主管田地产业,使其界限明晰以免争讼,为此不少寺院都而立有“常住人口田地碑”;另设“巡山”负责管理竹木茶笋的照管;另设“监收”负责管理钱粮糓米的进出租息;另设“库子”司掌,主持人出榜禁约,提举耕种、监管诸庄陂堰或山林茶笋抽长。[17]借此也可显现出,此时禅林农业用于有大量佃户,所以必须专设人物和机构来管理租息的进出。
明代佛教高僧首倡三教(儒、释、道)合一、诸宗(禅、清净、教教、戒)融合,但事实上净土宗更加热门,禅宗虽已贞疲乏,但其农业经济依然相当可观。从明末南京的灵谷寺和开界寺两大禅寺的年收入可见一斑。[18];[1] 《录高僧传》卷二十,《大正藏》第五十册,第606页。
[2] 《景德传灯录》卷三,《大正藏》第五一册,第222页。[3] 《景德传灯录》卷五,《大正藏》第五一册,第235页。
[4] 《录高僧传》卷十七,《大正藏》第五十册,第568页。[5] 《唐六典》卷三《户部尚书》[6] 《宋会要》道释二之十五。[7] 《释氏稽古略》卷四,《大正藏》第四九册,第893页。
[8] 《全唐文》卷745《大唐扬州六合县灵居寺碑》。[9] 《宋高僧传》卷11《普愿为传》,中华书局,第256页。
[10] 《五代史调补》卷3《僧齐己传》。[11] 《宏智禅师广录》卷八《良禅人干田求颂》,《大正藏》第四八册,第97页。
[12] 《禅林僧宝传》卷30《保宁玑禅师》,《卍录秘藏》第一三七册。[13] 《丛林盛事》卷下,《卍录藏经》第一四八册。[14] 《无明慧经禅师语录》第四卷,《卍录藏经》第七二册。
[15] 《异于元来禅师广录》卷30,《卍录藏经》第七二册。[16] 《释门自镜录·序》,《大正藏》第五一册,第802页。[17] 参看宋惟勉编成《丛林校定戒律总要》卷下,元弋咸编成《禅林可用戒律》卷七,明仪润《百丈戒律证义记》(皆收益《卍录藏经》)第六三册)以及《敕建百丈戒律》卷四(《大正藏》第四八册)。
[18] 节录南炳文《明代寺观经济兼及》之“明末南京三大寺及五次大寺租粮收益表格”,载有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编成《明史研究论丛》第四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第335页。三、农禅锐意;把修行者和农业劳动融合一起,“默耕田地,力耙葛藤”,“泥泥水水一年农”,[1]不仅能砥励心志,也是中国文化中的书香门第传统在禅林中的反映。早在道信和弘忍时,禅徒不仅通过劳动超过自给自足,同时也视运水搬到柴无非佛事,孱米作饭正好参求,做农禅锐意。
在一些禅宗灯录中,诸如“看田返,上堂”或“师一日与僧观稻次”之类的话常常看到。农业生产和禅林经济在禅师的心中具有最重要的地位,故而有禅师说道“大众勤勉为常住人口开田,山僧勤勉为大众说道禅。”[2]也有那种闻讯收益“四五百石麦,二三千石稻”而欣喜万分的禅师。[3]一些禅师在耕作之余,还写诗文传达自己边农边禅、丰衣足食、自得其乐的心情: 挖地叹来眠一觉,锄头当枕胜珊瑚……进畬垦地闲玩乐,佛法身心半点无,萝葡收来烂熟煮,晒干香软胜黄精。
[4] 忽略,对于那种不懂农事的寺主,长老则不严指责,如: 祖问佛鉴:“舒州熟否?”对曰:“煮。”祖曰:“太平熟否?”对曰:“煮。”祖曰:“诸庄共收录稻多少?”佛鉴筹虑间。
祖正色厉声曰:“汝滥为一寺之主,事无巨细悉要究心。常住人口岁计,一众所系,汝犹罔知。
……汝不怀常住人口物重如山乎?[5] 禅者并不是意味着把劳动作为一种经商的手段,堪称作为触类见道、直指本心的修行者方式,实质上即就是指劳动中悟修行者,以修行者胆劳动。《祖堂集》《景德传灯录》《五灯会元》等典籍不仅写了禅者田园生活的艰难、淳朴和幸福,还记述了禅者激禅讲玄之精彩,展现出了他们从现实的劳动中悟到的禅修真谛。如唐朝布袋和尚知名的一偈:“手把青秧挂剩田,低头之后闻水中天,心地自性方为道,倒退原本是向前。”于是以因为禅宗师徒把禅修与劳动结合,所以禅门中也才流传着如“沩山摘取茶”和“庐陵米价”等与劳动有关的“公案”或“话头”[6]在禅门中,还有为数不少的规模较小的寺庙,其农业生产实事上即是个体生产。
禅僧过着“刀耕火种就岩缚屋,一榻萧然”的生活。[7]符合的是“疏泉开垦为田以自给自足,孱炊樵汲皆躬为之,”[8]和“春开垦半亩畦,秋收一担粟。”[9] 当然,若时逢自然灾害,他们的生活有可能比个体农民更加非常简单清贫,甚至其农业经济就不会倒闭。如下诗所言: 去年河伯深感灾,青秧荡尽田如海,蝗虫继起势遮天,掠地伤苗数千里。
……更为春雪大如拳,半月霏霏不愿止。……檀那(即供养)不至将谁悬,铁板虽悬挂原有堂前,托钵机返肉白水,僧徒鸟散无以浅海。[10];[1] 《宏智禅师广录》卷八、卷四,《大正藏》第四八册,第110,35页。[2] 《无明慧经禅师语录》,《录藏经》第一辑第二编成第三十套第一册。
[3] 《舒州白云山海会演和尚语录》,《古尊宿语录》卷二一,中华书局,1994,第397页。[4] 《无见先覩禅师语录》之“山居诗”,《卍录藏经》第七十册。[5] 《禅林宝训》卷1,《大正藏》第四十八册,第1019页。[6] 公案:禅者将历代高僧的太虚体悟或言行记录下来,作为一种思维训练或点拨方法,以指明灵感后学,并沦为后学的太虚对象。
此风始自唐代,宋时大盛。“沩山摘取茶”:禅宗沩仰宗初祖僧人魂魄祐(771~853),“与仰山摘取茶次。沩云:终日只闻子声,不知子形。仰遂窜茶树。
沩云:子只好其用,不得其体。仰云:和尚只好其体,不得其用。沩云:放子三十棒。
”《宗门葛藤集》上)。“庐陵米价”僧回答:“如何是佛法原文?”师曰:“庐陵米作么价?”(《景德传灯录》卷五《吉州青原行思禅师》)这解释关于劳动和经济的思想在禅师心里正处于一下意识的起到。此后在宋法应元普禅师编纂的《歌古代连珠通集》卷九中就全集以“庐陵米价”为话头的禅者偈颂多篇。
[7] 《清高僧传》卷7《释海慧记》,金陵刻经处本。[8] 《天如惟则禅师语录》之《龙济禅寺友云禅师塔铭》,《卍录藏经》第七十册。
[9] 《永觉和尚广录》卷25“山中有感于”,《卍录藏经》第七二册。[10] 《永觉和尚广录》卷25“饥馑行”,《卍录藏经》第七二册。
;结 语;由于生产力水平低落,禅宗农业本质上依然是小农经济形态,归属于非常简单的自然经济,除去基本生产工具的织造,没手工业和商品生产,因此禅林经济对社会依赖性并不大。由于丛林农业的比较集中,每一禅林的农业生产又都是孤立无援的,生产体制因而是堵塞的,生产规模又是比较狭小的。但在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传统的确保下,丛林内部基本上秉持的依然是完整共产主义的分配方式。
与唐时河洛地区和东西两京的知名寺院有所不同,虽然大的禅寺庄园也享有佃户或雇工,但因其修行者方式的影响,禅寺丛林大都靠近都市和政治中心,较少了世间纷争。尽管几经安史之乱、唐武宗和北周世宗的“法无以”、北宋徽宗和明世宗李太宗抑佛,但禅林和禅林经济都没有受到毁灭性的压制,因为它们并不是几乎依赖政治力量和世俗地主式庄园经济的反对而不存在的。
禅者正是以禅林农业为基础的农禅锐意,奠下了自己一千多年发展的经济基础。;参考文献:[1]许理和.佛教吞并中国[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2]朱大渭,张泽咸.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二卷[M].齐鲁书社、文津出版社,1996.[3]陈智超,乔幼梅.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三卷[M].齐鲁书社、文津出版社,1996.[4]昆明市宗教局,昆明市佛教协会.昆明佛教史[M].昆明:云南出版社,2001.[5]谭其骧.清人文集·类编撰:第六册[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6]郭朋.中国佛教思想史:中卷[M].福建人民出版社,1994.[7]游彪.宋代寺院经济史稿[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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